设备除了要防止一般的腐蚀外,还要特别注意防止电化学腐蚀。当设备为碳钢制造时,在进行防腐之前,表面处理应符合GB/T 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及除锈等级》的规定,内表面衬胶应符合HGJ 229《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内外表面的防腐层应符合JB/T 2932《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的规定。
用户在选用活性炭吸附罐时,要有条件地选用,应做吸附等温线,以确定炭种和滤速、吸附效率和炭的再生周期等。用于给水处理的进水浊度不大于5mg/l,用于废水处理的进水浊度不大于20 mg/l,pH值建议在5.5~8.5之间,且没有受到油污染。为了吸附效果,建议空塔滤速控制在5~10m/h,炭层高度应满足吸附工艺的要求。
设备的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以承受运行中可能出现的任何载荷的影响。
设备应能在环境温度0~50℃、相对湿度小于95%、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环境中正常使用。
废气活性炭吸附罐是一种常用的废气处理设备,主要用于处理有害气体排放。该设备利用活性炭的吸附特性,将有害气体吸附在表面上,并通过空气流动的方式将净化后的气体排放出去,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废气吸附活性炭的更换时间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吸附环境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例如,环境中有大量的腐蚀性气体或高温气体会使活性炭的失效速度加快。第二,吸附活性炭的质量和规格。通常情况下,质量更好的活性炭能够更长时间地保持其吸附性能。第三,吸附负荷。如果吸附负荷过大,超过了活性炭的吸附能力,活性炭就会迅速失效。
研究表明,对于常见的VOC,如苯、甲苯和二甲苯等,活性炭的吸附效率可以达到30-60%左右。不同类型的活性炭会对不同类型的VOC表现出不同的吸附能力,例如活性炭的表面上含有官能团或大的孔隙结构可以增加对特定VOC的吸附。此外,对于低浓度的VOC,如果要达到较高的吸附效率,则需要增加活性炭的质量。
对活性炭吸附罐的内部结构设计有参考要求,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结构应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接处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所有螺 栓、螺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置外壳应采 用不锈钢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得有锈蚀、毛刺、凹凸不平等 缺陷。
针对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