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或3 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活性炭吸附塔应用行业家具木业、化工涂料、金属表面处理等喷涂、喷漆、烘干、电子原件生产、电池(电瓶)生产、酸洗作业、实验室排风、冶金、医药、涂装、食品、酿造等废气处理
活性炭吸附塔含以下组成部分:
1、吸附塔塔体部分含有:检修爬梯、检修人孔、底座等。
2、吸附层部分含有:冲孔板、吸附物料进出口、应急通道;
3、检测系统含有:压差表、泄压爆破片、温度传感器等;